小作物用药之痛
发布时间:2013-01-29作者:来源:广东新景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浏览次数:1957
由于我国对农药实施登记许可制度,相关规定明确指出:农药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产品标签规定的剂量、防治对象等内容施用农药,不得随意改变。
但是我国的登记现状是:小作物农药登记品种严重短缺,客观上造成小作物无经登记的农药可用。然后小作物用药也是不能避免的,为此农民也只能摸索着在小作物上用药。这可能导致部分种植区域的习惯性用药不受法律保护,农民因药害造成的损失无法维权的事实。
针对小作物用药困难的问题,不少专家建议对发生面积大、发生范围广、未进行针对性登记的,企业可以自主开发和登记;对农药用量少,使用面积不大,企业没有开发试验及登记积极性的,建议由政府立项,采取适当方法和措施,按轻重缓急,分批分期进行农药药效、残留等试验并进行登记。
面对小作物用药之痛这一问题,我公司将时刻关注,并不断致力于研发安全高效的小作物用药,力求在未来的发展规划上,给小作物用药方面画上浓重的一笔,力争从小作物开创大格局。(来源于:广东新景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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